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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鸦片”迷惑 传销者成谎言“俘虏”

http://www.dsblog.net 2006-05-31 10:06:56

    在大连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执法人员的帮助下,记者与几位曾多次参与传销的人约好了见面时间。目前他们已没有了参加传销时的狂热。从他们的讲述中,人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传销就是一颗罪恶的种子,无论撒到哪里,都会长出恶果。 
    
    被“精神鸦片”迷惑,传销参与者成了财富谎言的俘虏 
    
    自述者:安健(21岁,江苏人)我是个性格内向的人,很小的时候,离异的父母就将我丢给年迈的奶奶照看,自卑感深深地折磨着我。无意中被同学领进了传销大门,“家”里人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我这个失意者倍感温暖,最终屈服于那种群体暗示和从众效应,屈服于那种刻意营造的平等、互爱等一系列虚假的氛围中。 
    
    我参加的那个传销组织,大家被分成若干小组,有男有女一起睡地铺,一起吃饭,一起唱歌跳舞做游戏……那些为传销行为披上个人奋斗外衣的格言、警句,如同“兴奋剂”一样,激发了我强烈的参与热情和潜力,而组织中的“家长”选择的传统式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以及现代式的“放下面子创业”的口号,则对我起了暗示和催眠的作用,我觉得自己找到了一条有前途的路。在培训课上,我的观点也总是被充分肯定和鼓励,生平第一次,我敢于自信地面对大家谈自己,谈思想。 
    
    虽然我将自己的生活费全部贡献出来,依然顿顿吃着白菜土豆,虽然我一年多的时间没挣到一分钱,但大家不论出身,轮流做饭,一起到大街上拣垃圾用、拣菜叶吃,感受“磨砺教育”。在这充满“人情味”的家庭氛围中,我的精神极为亢奋,我觉得很“快乐”,常常欢声笑语,在集体活动中更是表现得“激情澎湃”,全然没有思乡情怀。 
    
    点评:在被揭露的传销案中,传销组织一般都是利用人们想发财的欲望,采用邪恶的精神控制让人上当受骗。通过煽情授课调动欲望,通过营造温情气氛培养心理依赖。从小到大,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家里,从来没有成就感的安健一类人,在传销组织中找到了这种幻觉。慢慢地,连他自己都没想到,他的内心深处对传销这个集体产生了依赖。你讲得再荒唐,几个人在一起谈就不觉得荒唐;大家一起失败,个人得失就不那么重要了;大家都被欺骗,反而不觉得被欺骗。这种精神上的满足使安健等人虽多次被执法人员取缔,过后却又聚首。 
    
    罪恶感是约束一个人不去实施非法行为的关键。由于传销活动在1998年已被我国政府明令禁止,所以传销组织对发展对象实施精神控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传销活动“合法化”,消除发展对象参与传销组织、开展传销活动的罪恶感。传销组织往往会通过各种“洗脑术”,向发展对象宣传其所从事的是一项利己利人的伟大事业,发展下线就等于是在做一件给别人赚钱机会的好事。这很快腐蚀掉参与者原来的价值观,使其失掉判断力,从而改变人的思维和行为方式、道德观念,令传销组织鼓吹的理念成为参与者思维、行为的唯一价值标准。 
    
    专门“杀熟”的传销抹杀了亲情、友情和真情 
    
    自述者:可欣(19岁,黑龙江人)我坐了一夜的车刚到瓦房店,就被拉出去“玩”。先是到了顶楼的一个三室的住处,大家一起谈啊、聊啊,而后老乡葛金霞又带我换了好几个地方,每一个地方都在顶楼,出入的都是些年纪相仿的男男女女。葛金霞限制了我的自由,我想发短信,她拦住了我。其实在培训时,我已确确实实认清了他们是在搞传销。后悔晚矣,想走难矣。真想当面质问葛金霞,说是要介绍我去服装厂工作,怎么我一说去服装厂参观时,她总推三阻四,说让我实习过关才行!真想离开这个鬼地方,可惜我已身无分文,没有了一丝希望。 
    
    点评:专门欺骗、坑害熟人,如亲戚、朋友、同学、战友、老乡等,这种发生在经济圈里或生意场上的现象,有一个专门的名词叫做“杀熟”,而犹如过街老鼠的传销,将发展“下线”称作邀约“新朋友”,便具有典型的“杀熟”特征。无论是可欣,还是眼下仍在从事传销的人,既是“杀熟”的受害者,也是“杀熟”的“杀手”。 
    
    传销为什么要以“杀熟”的方式来大行其道?一是因其属于非法性质,为了逃避执法部门的打击,不能公开“宣传”和“招兵买马”;二是利用熟人之间的信任。有些“杀熟”的传销人员起初并不一定是故意想来欺骗熟人,只是后来“收不住手”;但更多的传销者已明知传销是陷阱,“杀熟”只是为了将亲友拉来给自己“垫背”,借以解脱自己的困境。
    
    没有比被亲人、朋友欺骗和出卖更令人受打击的了。亲朋好友一旦幡然悔悟,亲情和友谊也就变成了愤怒与仇恨。可以想象,一个经历了“杀熟”骗局的人,对社会、对他人还会有几分信任感? 
    
    做着“一步登天的发财梦”,往往成了别人的“垫脚石” 
    
    自述者:位景深(25岁,通辽人)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孩子,我从15岁开始外出打工,帮衬自己位于通辽余粮堡镇长堡村那个贫穷的家。为了生活,我什么苦活累活都干过,建筑工地、煤矿、采石场……结果却常常白干,从包工头那里拿不到一分钱,就这样在社会的最底层苦苦挣扎了10年,我每夜只做一个梦,就是怎样能发财,能让自己和父母妻女过上好日子。 
    
    “感谢绊倒我的人,因为他强化了我的双腿;感谢打败我的人,因为他激发了我的斗志。”4月的一天上午,我在金州金龙宾馆楼上的舞厅和200位“朋友”参加培训,“充电”时大家群情激昂,掌声、跺脚声、歌声此起彼伏。可就在大家似乎看到了光明的未来的时候,执法人员破门而入。 
    
    如今,两个多月过去了,我仍游走在各窝点之间接受培训。由于加入的窝点多次被端,我已成了执法人员眼中的熟面孔。我现在知道自己被骗了,自己走错了路,可惜却没有回头草可吃。也因为不甘心,我还不能离开传销…… 
    
    点评:随着传销害人内幕逐渐被揭露,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对传销骗局有了认识,提高了警惕。于是,传销活动的组织者一方面花样翻新,一方面将圈套锁定新的人群,新的受害者多是经济能力更弱、文化水平更低的人群。这些人一旦上当被套,往往连“割肉”脱身的条件和勇气都没有。在心理和精神方面,由于他们被套牢之后容易产生孤注一掷的冒险心理,加之分析能力、自主能力较弱,也就更容易被他人迷惑或掌控。
    
    非法传销活动为什么屡禁不止并不断发展蔓延呢?一句话,是金钱的诱惑。参与者都想通过传销圆发财梦。在参与传销活动之初,组织者给参与者勾画了这样一幅蓝图:交钱入会,再发展下线,就可以一劳永逸了。你的下线会继续发展下线,而每发展一名,你就可以得到一笔不菲的报酬,短期内就能发财,就像鸡生蛋、蛋生鸡一样。这种“天上掉馅饼”、“一夜致富”的谎言,吸引了想一本万利、坐享其成的人。 
    
    但是,肥皂泡总是会破的。那些迷途的人们迟早会发现,所谓的“钻石经理”级上线,只是几个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的的大骗子,自己则只能是身无分文的下线。 
    
    参加5次传销,损失3万元,现在叫我爷爷也不参加了 
    
    自述者:柳致清(64岁,大连人)我是个医生,1997年退休。一下子清闲下来,有点不太适应。一天,一位老朋友找到我,说现在有识之士都在做“润尔生”西药的生意,我是个医生,最容易让病人相信,应该尽早参加,可以赚到大钱。那时候还不太清楚传销这码事,拗不过老朋友的好意,跟着他去了总部,结果得知是几个山东人来连干的,在大连设了十几个点,生意相当火。碍于老友情面,我买了点药。两个月后,那些山东人突然失踪了,我去找朋友,他说自己也是受害者。无奈之下,我将买下的药都送了人,根本不好意思要钱。那位朋友我再也不敢认了,购药的700余元钱也打了水漂。又一次是一位朋友先拿来一些宣传手册,说是国家已批准并正在实施一项“绿色扶贫”计划,全国各地都在搞,只要花上2000元钱,就可以在安徽定远县国际杏林园里拥有一棵标上你名字的银杏树,长成后收益可观。有的人竟一下子购买几十、上百棵,我也花4000元购买了两棵。不到一年,国家各媒体曝光说这也是传销,被取缔了。至今我从两棵银杏树上得到的回报就是四包简易包装的银杏茶。另外一次,是在朋友的忽悠下,我花了1万元钱,买了两个放骨灰的“福位”。当时“忽悠者”说一个“福位”已从最初的2800元涨到4800元,十几年后可升值到9万元。可现在,我想原价卖出去也成了痴心妄想。 
    
    就这样,我退休后被骗参加了5次传销,损失掉退休金3万元钱,也使我买到了深刻的教训。现在,还不断地有老同学、老朋友打电话给我,要我去听关于某某产品传销的课。可是,我已彻底醒过来了,我告诉他们,现在就是谁管我叫爹、叫爷爷,我也再不会参加类似的活动了。 
    
    点评:记者采访时,工商执法人员这样分析说,在经济学层面上,传销以欺骗为直接手段,出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资源,一个庞大的骗子网络建立起来后,信任资源将无限流失,终究会动摇市场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传销瓦解社会的基本单元———家庭,许多参与者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从心理学意义上看,传销突破了道德和法制约束,危害人的思想信念基础,使人变得极端自私,唯利是图。这样的社会成员如果达到一定规模,社会控制体系将面临崩溃的危险。而且传销除了通过精神和思想,还通过控制经济环境来控制人的行为,其危害实在不可小觑。 
    
    因此,我们希望像柳致清这样的自醒者多些再多些,更希望未入歧途的人千万别上当受骗。同时希望大家一同来与传销作斗争。一旦发现有人以招工、做生意等名义,要求交钱加入或发展人员加入,发展后可以提成,许以高收入、高收益、高额回报等情况时,一定要引起警惕。在判断是否为传销组织时,既要看其是否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无营业执照,有无正规的办公场所,更重要的是看其行为是否属于传销和变相传销,其营销制度、奖励制度是否合法。在情况不清的时候,不能盲从,要向工商、公安等部门咨询。发现传销和变相传销时,要及时向工商、公安机关举报。举报时一定要说清传销活动的具体地点,如街道、楼号、门牌或附近的明显标志等,还有传销授课的地点、时间等线索,以便执法部门及时查处。
来源:大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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