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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下线要维权 律师称不符法律条款应报案

http://www.dsblog.net 2006-07-19 10:34:16

    小宇讲述自己的传销经历
    
    本报讯(记者 广平 实习生 章敏) 被朋友骗去天津搞传销“洗脑”后,开始从自己的亲朋好友那里骗钱……经历了两个月噩梦般的传销生活后,22岁的小宇(化名)醒悟。如今,小宇想通过法律途径找回自己失去的一切……
    
    诱惑 “高薪工作”把她骗到天津
    
    小宇原本是四平市的一家足疗店的按摩师,两个多月前的一天,她突然接到一个好朋友的电话:“天津这边按摩师每月收入3000元至5000元,我就在一家按摩店当经理呢,可以把你招进来……”听好朋友这么一说,小宇辞去工作,去天津投靠好朋友。
    
    小宇回忆,到天津当晚,好朋友热情地接站,出了站台后还让她给家人打电话报平安。紧接着,好朋友说自己的电话进水了,要借小宇的电话用两天,小宇很自然地把电话交给了好朋友,哪想到这是第一个陷阱——失去与外界联系的途径。
    
    第二天上午,小宇被朋友带去听课,下午又被带到几个所谓的领导家里谈心。社会经验很少的小宇就这样变成了传销者。
    
    欺骗 想尽办法让亲友汇钱
    
    听了一周课,小宇彻底被“洗脑”,她的好朋友成了她的上线,还让她交3900元买产品。小宇把电话打给平时最疼爱她的大姨,说自己在天津骑自行车时刮到了一辆宝马车,要赔偿对方4000多元修理费。打电话期间,好朋友一直在旁边说着让小宇伤心的事,使小宇不知不觉哭了起来。她的大姨信以为真,立即将2000元现金汇入小宇的银行账号。之后,小宇又以自己开足疗店急用钱为由,向一个朋友借了3000元钱。
    
    醒悟 她要通过法律维权
    
    近两个月的传销,小宇每天都过着撒谎和圆谎的生活,她压抑极了,想离开这个魔窟。于是她找了个借口回家,临走时向领导索要花了几千元却始终没看到的“产品”时,却被告知“以后再说”。
    
    回家后,小宇向被骗的亲友说出一切,让这些人很伤心,如今他们都不再信任她。小宇说:“我恨传销公司,我恨拉我进传销队伍的上线,我要告我的上线,我要通过法律手段找回我失去的一切……”说到这里,小宇眼里充满了泪水。
    
    提醒 被骗者请及时报警
    
    记者就小宇的事咨询了律师,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的丁云品律师说,非法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小宇起诉“上线”,既没有证据,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丁律师说,小宇首先应该向公安机关举报那个传销窝点。公安机关侦查定性为非法传销后,工商部门才能将其取缔。再让组织传销者返赃,才能把自己的损失要回来。根据法律规定,组织非法传销活动的人,情节严重的将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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