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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商公安等19部门携手重击非法传销

http://www.dsblog.net 2006-02-27 17:05:48

    “打击传销,只靠工商部门单打独斗是不行的,我们要与公安、银行监管机构、民政等部门携手,靠合力维护社会稳定。”2月19日下午,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王天仁在全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上表示。根据两个条例,省综治办、省工商局组织召开了由19个部门参加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打击传销中的职责,依靠各方面的力量使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从2005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和从2005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明确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以及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同时采取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等措施,全面出击打击已成为社会公害的传销。省工商局根据两个条例,设立了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调度汇总和通报查禁传销工作情况,并承办联席会议。
    此次联席会议是两个条例颁布实施后,省综治办、工商局组织召开的第一次会议。
    
    任重道远
    
    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打击传销方面累计了以下数字:全年共查处传销案件34起,取缔传销窝点和培训场所799个,驱逐传销人员4万多人。这些数字是工商系统成绩的真实写照,这些数字的背后是工商系统为打击传销所做出的种种努力。
    
    但如同一块毒瘤,形形色色的传销潜伏于社会的阴暗处,屡打不绝。新条例的实施,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提供了法律依据。去年8月,两个条例颁布后,全省工商系统即开始了深入学习,10月25日至29日,省工商局在济南举办了两次培训会议,市、县工商局长、分管局长和公平交易局长等600人接受了集中培训。之后,各地工商局通过办培训班、网上自学、统一考试等方式,使有关人员系统、全面地掌握了执法措施和程序。同时,全省工商系统展开了普法宣传教育,通过舆论让百姓提高对传销的认识,增强对传销的抵抗力。11月1日至12月底的两个月里,工商、公安联合行动,掀起了打击传销的新高潮。
    
    工商系统的系列行动有效地遏制了传销活动的发展。但王天仁表示,目前我省打击传销工作仍不容乐观,随着传销方式的不断变换与升级,打击传销工作的难度也日益加大。联席会议确定了今年打击传销的重点,并制定了整套的措施。
    
    联合出击
    
    两个条例是我国针对直销与传销的第一次立法,因此如何认识、理解两个条例并适时调整工作是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的关键。王天仁认为,两个条例对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之前,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工作,但现在这一工作上升到了履行国家法规赋予的任务的高度。
    
    据悉,两个条例除了明确了传销概念极其表现形式、制定了相对较高的直销准入门槛、规定了从事传销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之外,从法律上规定了工商部门对直销的日常监管。同时,《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商务、教育、民政、财政、劳动保障、电信、税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参加配合,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权责一致的打击传销机制。
    
    “过去的实践证明,单靠公安或者任何一个部门打击传销都太难了,去年在打击传销中,两委(居委会、村委会)、两所(工商所、派出所)发挥了积极作用。”与会的山东省公安厅的相关负责人认为,两个条例明确了相关部门在打击传销中的职责分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加强了打击传销工作,如果各部门能在查处传销时及时协调、配合,无疑将大大提高执法效率。
    
    联席会议以书面形式明确了19个职能部门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分工。“平安山东建设要求我们必须做好打击传销工作,我们已经将打击传销工作列入平安山东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范围,并实行一票否决制。”省综治办窦广平副主任说,这是他们在自我加压,但一旦形成了制度,就不能仅以压力相看,而是工作中的硬指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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