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blog.net 文库 » 直销法规 » 直销变“法”2.0版:《条例》或迎历史性修订

直销变“法”2.0版:《条例》或迎历史性修订

http://www.dsblog.net 2023-10-31 16:06:17

  众所周知,商务部和市场监管总局一直是聚焦打传规直的两大部门。《直销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据了解,早在立法初期,《直销管理条例》由商务部主导,《禁止传销条例》由市场监管总局主导。
  新浪潮记者注意到,2005年颁发的《直销管理条例》以及2021年6月28日颁发的《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其发布机构均为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
  而在2005年《条例》颁布施行前后,围绕其实施,商务部、公安部、原工商总局先后颁布4个部门规章、4个公告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就直销员业务培训、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信息报备披露、直销产品范围、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新浪潮记者在相关人员处获悉,目前,条例修订工作主要由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进行推动。在经过此番调研工作之后,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直销行业实际,经由牵头部委研究起草《条例》。
  此番由市场监管总局推动的条例修订工作并非“孤军奋战”,而是需要商务部、公安部、司法局等相关部委的协同配合。待条例修订初版完成之后,监管部门或会印发修订《征求意见稿》。待公众意见集中反馈之后,经立法工作小组召开论证会,结合各方征求到的修改意见,对条例逐条研究,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难分析,距离修订之后的《直销管理条例》正式出台,还需要一段路程要走。


  产品范围等核心内容
  或将纳入修订范围
  事实上,近年来,直销变“法”出现在行业发展的各个阶段,坊间关于《条例》迎来修订的消息层出不穷。
  浪潮菌了解到,早在2018年的两会期间,便有很多专家认为,对于现有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进行修订是比较可行的。此外,有专家曾提出,“理应放开直销审批,扩大直销产品范围,增加多层级直销,对直销区域不过多限制等”见解。
  全国政协委员蒋秋霞更是在当年提出“直销管理条例亟待修订”的提案。不仅如此,她还在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关于条例修订的四项建议,分别是:适当放开对直销产品范围的限制,直销产品品类由市场调节;放宽对直销服务网点设立的要求;在国家大力倡导“互联网+”模式的背景下,取消目前对于直销区域的限制;建立直销企业牌照退出机制。
  距离2018年虽已过去6年时间,但上述建议却仍具有代表性。综合近年来各方对于《条例》修订的期盼,对于此次条例修订,浪潮菌有以下猜想:

 

  ①直销的定义是否将被重构?
  关于直销的定义,《条例》第三条早有规定: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新浪潮记者了解到,依据现行《条例》,单层次直销是最为普遍的形式,多层次直销在我国则不被允许。
  然而,直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踩到多层次直销模式这条“红线”。但话说回来,直销作为众多经济模式的一种,其本质是一种营销方式。而在众多传统营销行业中,诸如“总代理”“总经销商”等很是常见。传统行业的总代理与多级分销的团队计酬,两者之间是否存在难于逾越的鸿沟?
  不禁发问,经历18年的发展,“直销”的概念是否会被重新定义?


  ②直销产品范围是否放宽?
  2005年,商务部与国家工商总局颁发了《直销产品范围公告》,规定了只有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食品、保健器材以及小型厨具五类产品能够进入直销渠道。2016年3月17日,工商总局对直销产品范围进行了调整,新增了家用电器作为直销产品。
  也就是说,目前,直销产品范围只包括上述六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直销产品范围实际中远不止这些,这些产品已经远远不能够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未获保健批号的特殊食品、新纤维服饰、家纺产品、特殊用途小家电等一些深受市场欢迎的商品都或多或少进入了直销渠道。
  作为当代最为代表性的销售模式之一,互联网电商的公域流量打破了传统地域限制。浪潮菌了解到,目前,不少直销企业正搭乘互联网这条快车道,推出企业独有的线上模式。
  在这种背景下,放宽直销产品范围,也成为坊间最为广泛的猜想之一。


  ③分支机构的范围是否放开?
  多年以来,直销条例还限制了直销企业的“势力范围”。依条例第十条规定,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直销企业在其从事的直销活动地区应建立服务网点,而且网点的设立应符合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的要求。
  而第十六条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招募直销员应当与其签订推销合同,并保证直销员只在其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未与直销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签订推销合同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直销活动。
  多年以来,跨区域销售一直是悬在直销企业头顶的达摩克雷斯剑。放开直销企业的分支机构,扩大经营范围,或将为行业注入新鲜活力。

来源:新浪潮
相关报道
最新评论(共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登陆后即可发表评论哟!请输入您的: 博客名     密码 新博客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