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blog.net 资讯 » 专家观点 » 张光辉:传销罪,先别乱定!挂羊卖狗是真凶
最新评论(共16条评论)
  • 第1楼, 阿雯 2008-08-26 18:28:58   投诉 支持(927)
    法都还没有,怎来罪?怎样才叫依法执行,不是所有的权利都大不过法吗? 请别随便乱制定“罪”,草菅人命,历史和觉悟的人民大众自有判断,没指望你们能为直销人“千古留芳”,也请别再做“遗臭万年”的事。 支持此文作者!
  • 第2楼, 谈笑 2008-08-27 10:25:48   投诉 支持(865)
    阿雯,请联系我
  • 第3楼, 鹰飞蛋打 2008-08-29 14:21:53   投诉 支持(943)
    依据两条例的法律规范来对参与“直销”或者“传销”者“定罪”是对法律的亵渎,虽然条例对直销与直销企业和传销与组织参与者有界定,但严重不符合中国实际和国际惯例,在没有开放多层次销售之前来定罪有操之过急之嫌,现在的条例说难听一点是在滋生直销垄断!对欲参与和正在参与直销的民族直销企业是一种伤害和不公平!对直销参与者更是雪上加霜!正如上文所说拿牌的企业大都在实行多层次这个条例就证明没有约束力!对象参与月朗企业的经营的老板和经销商们是否都要定罪呢(很多省市的执法部门都认定它是传销,公安部为何没立案侦查?)?这岂不是笑话!所以现在设立传销罪为时过早!
  • 第4楼, 权国富 2008-08-30 14:45:01   投诉 支持(945)
    支持,张总的观点!
  • 第5楼, 2008-09-01 08:52:53   投诉 支持(915)
    你们说不要定就不定了吗?笑话
  • 第6楼, 沧海一粟 2008-09-01 16:19:04   投诉 支持(935)
    支持张总的观点。月朗没拿牌,你怎么说他都行。那么很多拿牌企业都是多层次计酬,你能说他不是传销码?你能说他是合法的吗?其实很多人都清楚,传销就是直销的一种形式,传销不骗人,但有骗人的传销。关键是如何识别和打击骗人的传销。
  • 第7楼, 告诉你真相 2008-09-03 10:58:47   投诉 支持(929)
    张先生,你终于对了一次!!传销罪是要定的,但是直销条例也应该修改。拿牌不拿牌不是最关键的问题,关键是运作,多层次其实也可以开放,但是是直销性质的而不是“拉人头”!你赞成吗?
  • 第8楼, 独翅难飞 2008-09-07 14:34:12   投诉 支持(931)
    所有的营销本质都是拉人留人,毋庸讳言不必粉饰。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每个人都为回报工作,都是在工作量、工作难度、投入回报中,根据个人当前情况做综合平衡取舍。投入金额少的,关注回报率,投入金额多的,不仅关注回报率,还关心本金安全性。这就是人性,这就是现实,这就是当下。 直销只是为普通人提供的一个销售工作机会,传销不过是直销中的一种奖金制度,同样遵循工作量、工作难度、投入回报综合平衡的取舍选择。 造势攻心洗脑本来就是营销的利器,所以,有产品如果价格虚高,比没有产品更卑鄙阴险。何必五十步笑百步? 叫什么名字不重要,反正有权嘴大随便说,没有人敢分辨。但是,别自打耳光,别不懂装懂不能自圆其说还要谈接轨丢人丢到国外。 为什么不能正用金字塔计划?集资如果不做实业,只要发奖,后面的人返本肯定出现亏空,这个本质是不能改变的。 但亏空多大?能否利用积聚的钱做实业,创造实质价值弥补上数额?解决问题的思路不可以从这里切入吗? 量变和质变原理是区分毒药和医药的最好诠释。
  • 第9楼, 云中之龙 2008-09-08 11:22:58   投诉 支持(902)
    我觉得法律的制定,应该有它的理论基础,并符合实际,不妨借鉴一下国外的先进经验。
  • 第10楼, 2008-09-13 22:18:33   投诉 支持(941)
    真正的传销究竟是什么?有谁能说清楚,有了牌照的企业就合法吗也不一定,哪家公司不是多层次计酬,不是发展会员呢?其实这是一种营销手段,只要不卖物非所值的产品就是合法的,月朗就很好,产品有市场制度人性化,却为何说他就是传销呢,试问你们是中国人吗?试问你们能独揽直销行业吗?不要互相打击了,都是兄弟姐妹。只要是有人做就由他存在的价值,只要你有本事你就看好一个公司做到成功就行了,不要论谁家合法谁家不合法,有直销牌照被取缔的也有啊,
  • 第11楼, 龙行天下 2008-09-13 22:22:13   投诉 支持(908)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试问那家不是发展会员呢?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可耻。
  • 第12楼, 2008-10-05 14:35:38   投诉 支持(1231)
    外国公司叫直销,中国企业叫传销,中国人与狗不能做直销.
  • 第13楼, 2008-10-18 13:00:01   投诉 支持(1218)
    虽然是发展会员,但是他有真实的商品,并非物非所值,友本质的区别
  • 第14楼, 2008-10-27 18:56:36   投诉 支持(1238)
    目前哪个拿牌的直销公司不是在做多层次的,我不明白中国政府在这点上为什么会这么模糊,既然是法律规定,那为什么拿牌的个个在做多层次,难道政府不知道吗?
  • 第15楼, 哑哑 2008-11-01 21:35:28   投诉 支持(1217)
    多层次有什么不好?国家虽然打击也是打击那些扰乱社会制安的公司和团队,对与推动社会的团的团队还是默许的.我是做资本运作的.我们的团队很健康.政府对我们是默许的是不会打击的,因为我们推动了地方的经济.如果您有什么疑问可以加我的QQ903981784
  • 第16楼, 2009-01-20 23:13:33   投诉 支持(1164)
    多层次团对计酬,能调动大部分人的积极性,能够提升业绩!有啥不好呢?还是多关心百姓的疾苦吧.天天做这些事,只会要我们国家更贫,百姓更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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