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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文章对“组织、领导传销罪”的学术分析

http://www.dsblog.net 2010-03-23 13:13:08

【内容提要】组织、领导传销罪是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行为。本罪在学理上探讨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及客观行为,在实务上主要研究行为人组织、领导传销的路径、方法,以此辨析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系,并讨论多层次直销与传销的根本区别。 详细报道>>

欧阳文章的学术观点

【关键词】组织、领导传销罪 学理与实务分析 多层次直销
  • 组织、领导传销罪的学理与实务分析:前言 不能随意将多层次直销作为传销来打击。 详细报道>>
  • 组织、领导传销罪的学理分析 随着我国政策和法律的变动,“传销”一词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涵义。 详细报道>>
  • 组织、领导传销罪的实务分析 不管其“骗取财物”的数额有多大,也不管其情节有多严重,有期徒刑最多判十年,更不能判死刑。 详细报道>>
  • 不应把多层次直销作为传销来打击 我国24家直销企业发生组织领导传销行为的概率几乎等于零。 详细报道>>